彈性旅行日期保障允許我們的客戶靈活有彈性地變更機票日期。彈性旅行日期保障只能在預訂行程時加入和付款。這項契約保障是從預訂完成後開始生效,直到行程出發前 24 小時失效,以預訂出發日期和時間往前計算。您預訂中的所有旅客都必須具備此保障才能重新預訂。
進行新的預訂 增加彈性旅行日期保障之後,如果您因任何理由無法搭乘原始航班,就可以重新預訂機票航班。我們補償金額的上限為原始機票費用的 100% 或重新預訂航班費用的 100%,以金額較低者為準。 您最晚必須在原定出發日期與時間之前的 24 小時進行重新預訂。如果您在這個時間之後重新預訂機票,則不適用彈性旅行日期保障。
彈性旅行日期保障的範圍 彈性旅行日期保障包括: 航空公司收取的機票費用,但不包括最初與原始機票航班一起購買之彈性旅行日期保障的費用。 與原始航班有關之行李和座位的附加服務。 彈性旅行日期保障不包括: 我們收取的服務費或訂閱費。 與原始機票航班一起購買之彈性旅行日期保障的費用。
客戶所支付的任何保險保費。 航班預訂以外的任何費用 (如本文所定義),例如旅館、租車、短程旅行等。 與原始航班相比,重新預訂航班之乘客詳細資料的任何變更。 適用於這項保障的條件 彈性旅行日期保障受下列強制性條件所規範: 這項保障僅適用於透過我們完成的初始預訂,無法轉移到另一個預訂。
彈性旅行日期保障的適用對象為預訂中的所有旅客。 客戶必須透過我們完成第二次預訂,否則不適用彈性旅行日期保障。 您最晚可以在原始航班出發時間之前的 24 小時完成航班的重新預訂。
如果在這個時間之後才完成重新預訂,則不適用彈性旅行日期保障。 重新預訂的航班必須在原始航班出發時間前後六十 (60) 天以內出發。 重新預訂的航班與原始航班必須具有相同的目的地城市。 如何運用彈性旅行日期保障 您必須來電提出申請。我們的專員會根據原本預訂航班適用的條件,逐步告知您所有資訊。 退款通常是從正式完成申請之日起 10 天內完成。 乘客可由第三方獲得補償的任何金額不在我們的保障範圍內。 我們有權拒絕任何涉嫌詐騙的客戶購買彈性旅行日期保障。
您需要更多協助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