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託運行李遺失、延遲或損壞時,航空公司會承擔您的損失。
如果您還在機場,請向航空公司或其代表單位申報,並填寫損壞理賠申請表。您通常可在行李提領處找到行李服務櫃台。如果您已經離開機場,請盡快在 7 天內向航空公司申報。
如果行李延遲,航空公司通常最多需要 21 天尋找您的行李並將其送還給您。 航空公司應承擔生活必需品等合理費用,例如盥洗用品和基本用品。您需要保留收據並向航空公司申請理賠。如果超過 21 天,您的行李則視為遺失。請準備好您的遺失物品清單以申請理賠 (如果可能的話,請提供收據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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